临沂推出“临十条”,力促全年“提水平、开门红”
2022年临沂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对实质性开工且纳统,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全年完成5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参与部门:市统计局)
安排10亿元外贸专项信贷额度,支持外贸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
对2月28日(含)前建筑工地恢复正常施工的企业,按规定进行信用加分,并给予表扬奖励。(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托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且进入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范围的服务机构,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运用市级1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鼓励引进一批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实体项目及企业总部和区域性总部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对企业因生产需求进行流资贷款并经确认的,由市担保集团进行担保,并给予担保费率优惠。对在临制造业企业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以上,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1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担保集团)
对首次投产、开业并于2022年一季度纳入联网直报的规上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参与部门:市统计局)
截至3月底,对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分别达到100%、80%以上的县区,给予2022年后续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