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的建设路径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布局,并提出“3+N”的具体思路。“3”是指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N”是一些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
“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落子,也是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组成。从各地人才工作会议召开情况看,许多省市把谋划建设“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江苏、山东、浙江、湖北等省均提出支持本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吸引集聚人才平台”。
“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有什么区别?
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由“3+N”构成,“3”和“N”定位差别主要体现在整体城市竞争力、科技创新实力、高校资源优势、产业功能定位、对外开放程度等方面。
目前,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北上大”)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我国最具科技创新优势和科技人才集中度最高的区域,各项指标均占据绝对优势,其他有机会入选“N”的城市和“北上大”相比有明显差距。
从国家层面看,“高水平人才高地”是国家综合性的高水平高能级人才高地,体现的是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中流砥柱和重要基石作用;“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作为重要战略支点,是“北上大”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要补充,聚焦某些国家亟需创新突破的领域方向,强化比较优势,打造有突出特点、有强大竞争力的人才引聚平台。
“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的整体定位
着力建设“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是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举措,重点是坚持“四个面向”,秉承“为国出征”“为国担当”“为国聚才”的使命,结合各地实际,精准对接国家需求,特别是明确攻克“燃眉之急”领域方向,如极地深海、人工智能、高端软件、高端装备、关键基础材料、精密仪器仪表、生物育种、盐碱地治理等关键领域。
各地应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未来5-15年的需求对人才平台建设进行布局,深入开展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工作,从而实现人才集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吸引集聚人才平台”需要什么样的基础条件?
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需要有若干战略支点的支撑,仅靠“北上大”是远远不够的,亟需以“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为支点,深入开展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担负起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艰巨使命。
整体来看,“吸引集聚人才平台”需要具备九大基础条件支撑。
一是改革基础,具有宽松的释放创新活力的制度创新优势,充分承接或自主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或批量授权事项改革试点。
二是科技基础,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力和高能级的科创平台,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事业舞台。
三是高校基础,拥有高水平的一流大学和学科,为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学科研究培养和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人才。
四是产业基础,在特定产业领域拥有坚实基础,为超前谋划前沿未来产业优势和集聚科技人才提供支撑。
五是规模基础,在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方面形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梯次衔接的战略人才力量。
六是特色基础,具有较短时间内解决某些“燃眉之急”、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可以填补国家创新空白的技术“长板”。
七是造血基础,要为“北上大”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为国家顶尖科技创新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资源。
八是环境基础,具有良好的政策生态、金融生态、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为人才创新创业充分赋能。
九是引力基础,具有较强的城市竞争力吸引力,为海外人才、留学人才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国际化的宜业宜居宜融环境。
如何创建“吸引集聚人才平台”?
不同于“北上大”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全面发力,“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的建设工作不是面面俱到,重点是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在某些领域形成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的比较优势,实现长板更长、强项更强,构筑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核心竞争力。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级
01
积极提升驻地高校院所科研实力,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支持驻地高校建设新型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或工科大学。
结合地方产业实际,优化驻地高校新兴学科布局,设立一批前沿交叉学科,推动相关领域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和集聚。
以重大战略科技任务为牵引,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建一批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建立更加灵活、符合科技创新实际的科研体制机制。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更多大科学装置进入国家序列。
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和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
加快集聚战略人才力量
02
对战略科学家和顶尖科学家,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直接引进, 完善与国内外战略科学家对接联络机制,建立健全战略科学家负责制,对研究路线、机构设置、团队组建、经费使用等方面完全放权。
动态建立“卡脖子”技术人才需求清单,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集聚计划,在科研条件、人才梯队、管理机制配套等方面提供稳定支持。
加大青年人才接续培养力度,实施青年人才科技专项及基础研究领域青年专项,大力引进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
加大卓越工程师培育力度,开展工程师培养改革试点,新建若干工程领域硕、博士点,创新校企工程师联合培养机制。
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桥头堡”,完善“以才引才、以会引才”机制,开展海外高端人才猎聘行动。建立品牌化海外引才活动,组建若干国际科技合作离岸中心和国际技术转移离岸中心,提高海外人才资源配置能力。
加快推进产才融合发展
03
建立产业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建设若干产才融合产业园区,创新工业互联网、高端软件、量子信息、生命科学、氢能和储能、空天信息等新兴前沿未来产业人才培育机制,完善有助于科技研发人才发展的保障机制。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重点推动成果转移、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科技金融、技术经纪、孵化加速等服务事项提质增效,完善职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建设一批中试平台。
建设“产业+人才+基金+项目”金融赋能生态,加大对初创期人才项目股权投资力度,建立完善人才项目市场化融资渠道。
加快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04
争取国家级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专属政策包,开展一揽子批量式、清单式授权改革试点,形成一批面向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资源调配试点。完善财政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机制,实施“负面清单制+包干制”,创新“里程碑”式项目评价方式。
推进“揭榜挂帅”引才机制改革,健全协同攻关机制,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揭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在岗位、编制、薪酬等方面统筹共享。
加快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05
推行“免申即享”“政策找人”服务,贯通部门数据共享、信息互认通道,为人才精准画像,智能匹配适合人才需要的政策包。
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绿色通道服务待遇。建立覆盖公开租售型人才住房的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完善“购、租、补”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支持盘活集体住房、企业自持办公商业用房和宿舍等存量资源,多渠道增加人才住房供给。
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境外数据使用等系列试点。提升国际人才生活便利度、工作舒适度,推进宜业、宜居、宜学、宜医、宜乐、宜融的“类海外”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