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助
政策来源
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3月)
政策内容
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深化产才融合,经评估,企业引进每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补助。
支持范围及待遇
1、申报人选条件:(1)申报人具有多年在海外高校就读或企业工作经历,拥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历,一般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被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合作协议)。(2)申报人有突出的创新业绩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所从事研发领域符合产业创新发展趋势。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研发水平居国内同行业或领域前列,对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突出,能够发挥较好的引领作用。(3)申报人专业方向要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 2、申报企业条件:(1)在临沂市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近三年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2)企业须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领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 3、相关待遇 经评估,企业引进每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流程
1、由用人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在的行政区域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补助名单,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拨付资金。
申报材料
1、《临沂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一式二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4、申请人达到申报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第1项外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一次,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