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东区委河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凤栖计划”打造新时代河东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 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 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 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人才制度 改革,加快人才强区建设,强化创新驱动,现就实施“凤栖计划”、 打造新时代河东人才聚集高地,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领军人才聚集工程
1.“一事一议”引领计划。围绕河东“343”产业改造升级, 聚焦引进、培养“高精尖缺”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引领 作用、能够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带领核心技术团队在我区 实现项目产业化的创新创业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 给予 1000 万元的综合资助,五年内引进、培养不少于 20 名创新 创业顶尖人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高端人才带动计划。持续强化高端人才培养对我区产业 发展的支撑作用。对新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的奖励 200 万元;新 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奖励 100 万元;新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 推进计划的奖励 50 万元;新入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2 -外专“双百计划”人选、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的奖励 20 万 元;新入选沂蒙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按照河东凤凰英才奖 励扶持标准予以配套奖励。对申报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进入答辩环 节的,给予每人每次 5000 元的参加答辩差旅补助。(责任单位: 区委组织部) 3.海外人才助推计划。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用人单位参与“沂 蒙之约”海外引才活动,开展精准化海外引才工作。激发企业引 进海外人才积极性,对聘用的外国创新人才和专家团队,在享受 市级资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 20 万元和最高 50 万元的配套 资助。对本年度引进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工作类)的外国人才,以及取得外国人才签证(R 签证)的外 国高端人才、经认定的离岸创新人才和国际顶尖人才的用才企 业,按照每人每年 1 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才补贴,每年补贴最 高不超过 15 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4.技能人才扩容计划。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特级技师评审, 对获评特级技师的,一次性发放工作津贴 1 万元。世界技能大赛 获奖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省级一类 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按照市 级奖励 1∶1 配套,最高奖励 50 万元、5 万元和 3 万元,对市级 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奖励最高 1 万元。对标国家级、 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高标准打造河东凤凰职业技能大赛,对 获奖选手给予最高 5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 - 3 -会保障局) 5.企业人才提升计划。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家素质能力提 升需求,由河东“343”产业专班牵头单位对全区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及“创二代”、新生代企业家,分行业、分领域培训,强化 培训质量和效果管理,“十四五”期间,打造一只高质量企业家 队伍。支持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蓄能充电,对参加 MBA 等高 级管理培养并获得学位证书的,给予培训费用 30%的“充电”补 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支持企业到市外、海外设立协 同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基地等“人才飞地”,全职聘用的人才与 本地人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343” 产业专班) 二、实施凤凰英才升级工程
6.创新评选方式,提高选才质量。对标省泰山产业领军人 才工程,“以赛代评”的方式,每年举办凤凰英才创新创业大赛。 积极引入社会投融资本参与评审,激发人才市场活力,为产业发 展靶向提供人才支撑。重点加强医养健康、高端装备制造、高效 农业、精品旅游、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人才的评 选。五年内遴选高层次创新人才不少于 20 名,创业人才不少于 10 名,青年人才不少于 50 名。(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7.丰富人才分类,激发科创活力。围绕促进形成我区“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健全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参照“中 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评选方式,面向 35 周岁以下从事“新业 - 4 -态、新领域”的青年高学历人才,实施“雏凤英才”计划,获评 创业类“雏凤英才”称号的,按照一等奖 10 万元、二等奖 5 万 元、三等奖 3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获评创新类“雏凤英才”称 号的,按照一等奖 5 万元、二等奖 3 万元、三等奖 1 万元的标准 给予奖励。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赛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 照,正常经营满 12 个月的高学历创业人才,给予不低于 1.2 万 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组建凤凰基金,促进创业项目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 依托临沂河东人才工作集团,探索组建河东凤凰基金。对凤凰英 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评价,对经营情况 良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 通过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股权、债权融资,债权融 资最长不超过 5 年期。(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临沂河东人 才集团)三、实施青年人才筑梦工程 9.强化青年人才吸引举措。在国内外知名高校设立招聘联 络站,积极参与“临沂—名校人才直通车”“沂蒙英才回聚行动”。 自 2019 年起,引进的“沂蒙优才”按照每月博士 3000 元、硕士 2000 元、“双一流”本科 1000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连续发 放 2 年。对在我区自主创业或到企业就业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 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发放区级人才津贴,申报范围 放宽到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自行聘用的高学历人才。鼓励企业和 - 5 -用人单位为全职工作的高学历人才提供购房、租房补贴。(责任 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 育和体育局)
10.丰富青年人才发展举措。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 大学生实践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对作用发挥突出的,经评估给 予每年最高 5 万元的奖励。积极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评国家级、 省级、市级人才工程。推行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直通车” 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区 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人才服务精品工程。
11.搭建务实高效的人才工作市场化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才 工作市场化机制,整合中科(临沂)创新园、山东大学国际创新 转化(临沂)研究院等市场化人才工作平台,成立河东人才工作 联盟。充分发挥人才资源、项目运作市场化优势,为高层次人才 和用才企业提供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融资、企业托管、 赋能培训等“环抱式”服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对新获评省级诚信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 1 万元奖 励。推进海内外引才工作站、人才驿站建设,根据工作站成效评 估情况,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学技术局、临沂河东人才集团)
12.构建精准有力的人才金融支持体系。积极发挥“人才贷” “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上级金融政策作用,对申 - 6 -请成功的企业,进行全额贴息,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贴息最高不超 过30万元。对凤凰英才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募股超过2000万元的, 由凤凰基金给予 200 万元的直接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债权形式 融资支持最长不超过 5 年期。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人才 板”新挂牌企业直接融资 100 万元以上,区财政奖励 2 万元。(责 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河东人才集团)
13.营造温馨舒适的人才生活环境。在人才聚集区域高标准 规划建设商住一体的人才公寓,向全职引进的省级以上高层次人 才和博士免租金或以优惠价定向供应,提供拎包入住服务。根据 人才用房需求预留人才公寓建设用地,以适应不断增长的人才规 模。遴选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企 业,从人才公寓中安排一批人才引进周转房配额,方便企业引才 安置。关注高层次人才身心健康,建立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制度, 每年安排在河东的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到市外、省外进行不少于 7 天的休假疗养。(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河东人才集团)
14.筑牢发展有序的人才投入保障。建立人才投入逐年增长 机制,加大区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避免对同一项目、企业重复 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人才项目落地专家评审机制, 提高政策资金投放的精准度、时效性。(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区财政局)
上述措施与《中共河东区委、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才 - 7 -- 8 - 创新创业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临东发〔2018〕19 号)所列各项人才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