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四唯”激发科研创造性
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引发广大科技工作者高度关注。指导意见直面科技成果评价的堵点难点,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对此,经济日报特推出系列评论,敬请关注。
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不仅直接关系着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科研产出的成效。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以统一、量化为特征的科技评价机制,对于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推动我国科技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科技评价体系,逐渐发展演变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桎梏。
一个受到科技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是,无论硕士、博士生毕业,还是大学老师、科研人员评职称、申请课题,论文都是最重要、最核心的评价指标。尤其是发表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有的学校、科研院所不仅直接给予动辄几万元的奖励,还会破格晋升提拔。
如此僵化单一的科技评价体系,不仅助长了愈演愈烈的论文造假之风,以及盲目追求“短平快”的学术之风,也造成科研资源的巨大浪费。
中国科协发布的《第四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显示,93.7%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科技工作者认同发表论文的主要目的是达到职称晋升要求,90.4%是为了完成各种考核要求。与此同时,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百分之十几,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大量的实验室科研成果都变成了论文,束之高阁。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陆大道所说,因为近20年来,我国科技界的科学研究导向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在很多科研人员的学术研究确实有些脱“实”向“虚”。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此次出台的《意见》针对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热点——科技评价问题,从需求侧入手,破除“四唯”尤其是“唯论文”顽疾,对新形势下推动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但也应该看到,破解“四唯”只是个开始。正如有些科研人员所担心的,撤掉“四唯”这把尺子后,人情因素会不会“卷土重来”,广大青年才俊会不会更难“出人头地”,如何保证新的科技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与公平性?这些都是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和专家群策群力,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种类成果,尽快确立更科学、更多元、更合理且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更好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